說 明
異 體 字 | B05625-0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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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十三經注疏.詩經.小雅.采芑》。 《漢語大字典.人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tiáo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鞗」之異體。「鞗」字見《康熙字典.革部》,引《玉篇》曰:「轡也。亦作『』。」《中文大辭典.革部》並同。 「」字見《漢語大字典.人部》,曰:「同『鞗』。」以為字出《詩.小雅.采芑》:「鉤膺革。」而《詩集傳》本作「鞗革」。 按:「玉篇.革部》字或作「」,與「鞗」稍異而實同。「」者,《說文解字.金部》:「鐵也。一曰首銅也。從金攸聲。」金、革皆可束物,義可通,故《玉篇.革部》曰:「鞗,亦作『』。」《說文通訓定聲.孚部》亦曰:「,字亦變作『』。」又:「鞗」從革攸聲,而「」者,當是從革攸省聲也,二字聲符一省形,一不省,且審之典籍異文,「」為「鞗」之異體信然也,故可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