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5612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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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十三經注疏.儀禮.士喪禮》。 《漢語大字典.韋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qín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靲」之異體。「靲」之篆文作「」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革部》:「鞮也。從革今聲。」 「」字見《漢語大字典.韋部》,曰:「同『靲』。竹篾。」並引《儀禮.士喪禮》曰:「冪用葦席,北面左衽,帶用賀之,結于後。」 按:「靲」從革今聲,「」從韋今聲。「革」者獸皮,「靲」為鞋帶,取以構形,其義正合,其後引伸為可繫物者。「韋」者相背,而後借為革縷束物字,借義行而本義廢矣,則「靲」之作「」,乃形符假借構字也,其為異體,文獻有據,故可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