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5525-00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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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敦煌俗字譜.阜部》引〈祕32.137.右6〉。 《集韻.去聲.卦韻》。 《類篇.阜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è ⑵ài |
研 訂 者 | 林炯陽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阨」之異體。 「阨」或從𢀴作「」。《敦煌俗字譜.阜部》引《敦煌秘籍留真新編.卷三十二》阨作「」。《五經文字.𨸏部》:「,乙革反。」《集韻.去聲.卦韻》「隘」下出「」字,云:「,烏懈切。《說文》:『陋也。』」又《入聲.麥韻》「」下出「」字,云:「,乙革切,《說文》:『塞也。』」《類篇.阜部》「隘、」下出「阨」字,云:「烏懈切。陋也。、阨,又乙革切,《說文》:『塞也。』」按,《集韻》從𢀴作「」,《類篇》從厄作「阨」,二字音義並同。《異體字例》:「凡㔾形多作巳形。」故「厄」作「𢀴」(參見「𢀴」字),而「阨」從𢀴作「」。《佛教難字字典》「阨」下收「」為異體,是也。故「」可收為「阨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