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5003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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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平聲.青韻》。 《字彙.車部》。 《中文大辭典.車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líng |
研 訂 者 | 周小萍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軨」之異體。《說文.車部》篆作「」,云:「車轖間橫木。從車令聲。郎丁切」。又《說文解字.車部》篆作「」,云:「軨,或從霝。司馬相如說」。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車部》,段注曰:「蓋亦《凡將篇》字也。按古令或作霝、作靈……皆令、霝通用之證」。 《集韻.平聲.青韻》收軨、同也。《字彙.車部》、《正字通.車部》並收「」同「軨」。《康熙》以來字書均同此說。 故今楷體正字作「軨」,而收聲符音近變易之或文「」為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