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kip to main content

異體字

說 明

正  字 B04111 艸-13-17
說文釋形 手寫字,除艸也。《明堂月令》曰:「季夏燒薙。」从艸,雉聲。(他計切)
注  音 ㄊㄧˋ
漢語拼音
釋  義

1. 除草。《說文解字.艸部》:「薙,除艸也。」宋.蘇軾〈甘露寺〉詩:「薙草得斷碑,斬崖出金棺。」《資治通鑑.卷二六三.唐紀七九.昭宗天復二年》:「朱全忠遣人薙城外草以困城中。」

2. 削髮。通「剃」。《正字通.艸部》:「薙,翦髮曰薙。俗作剃。」明.李贄《焚書.卷二.書答.與焦漪園》:「寫至此,一字一淚,不知當向何人道,當與何人讀,想當照舊薙髮歸山去矣!」《儒林外史》第五四回:「我出家的第二日,有一首薙髮的詩,送到你下處請教。」

︿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