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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󸝐𦯔𦳂

說 明

異 體 字 B03837-001 𦳂 艸-09-13
內  容

〔關鍵文獻〕

集韻.平聲.脂韻》。



⇒「洟」之異體
研訂說明
注  音 ㈠⑴ㄊㄧˊˊˊ
漢語拼音 ㈠⑴tí ⑵yí ㈡yí
研 訂 者 蔡信發
內  容

手寫字」為「荑」之異體。「荑」字見《說文解字.艸部》,篆文作「手寫字」,「艸也。從艸夷聲。」《玉篇.艸部》楷定作「荑」,曰:「大奚切,始生茅也;又荑,桑也;又音夷,莁荑也。」《廣韻.平聲.脂韻》、《廣韻.平聲.齊韻》、《集韻.平聲.脂韻》、《集韻.平聲.齊韻》、《類篇.艸部》均從之。

手寫字」字始見《集韻.平聲.脂韻》,以為「洟」之或體,而《四聲篇海.艸部》則曰:「音夷,艸名。」不言與「荑」之關係,至《字彙.艸部》乃曰:「同『荑』。」《正字通.艸部》亦曰:「手寫字,俗『荑』字。」乃以為一字矣!

夫山川艸木鳥獸之字,若為形聲者,多為聲不示義者,故音同音近者皆可以為聲符。「荑」從夷得聲,「手寫字」從洟得聲,「洟」又從夷得聲,則「荑」與「手寫字」均從夷得聲,故聲符可互替而為聲不示義之字,以為異體可從,故可收。

⇒「洟」之異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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