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3461-004 |
---|---|
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類篇.糸部》。 #「傘」另兼正字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sǎn #sǎn |
研 訂 者 | 王初慶 |
內 容 | 「傘」為「繖」之異體。「繖」字不見於《說文》。《玉篇.糸部》云:「繖,思但切,繖蓋也。」又於〈𠦬部〉曰:「傘,音散,蓋也。」《集韻.去聲.換韻》云:「、傘:先旰切,蓋也。或作傘。」《類篇.糸部》曰:「繖、、傘:顙旱切。《說文》:『蓋也。』亦作、傘、繖。」謹按:「繖」從糸散聲,取其音;「傘」象眾人在傘下,取其形,二者義本無別,故「傘」可收為「繖」之異體字。 #「傘」另兼正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