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3167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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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上聲.感韻》。 ⇒「損」之異體。 ⇒「櫛」之異體。 #「扻」另兼正字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㈠ |
漢語拼音 | ㈠kǎn ㈡jié ㈢sǔn #⑴jié ⑵zì |
研 訂 者 | 金周生 |
內 容 | ㈠ 「扻」,為「竷」之異體。竷,《說文解字.夊部》:「,繇也,舞也。樂有章,從章、從夅,從夊。《詩》曰:竷竷舞我。」《集韻.上聲.感韻》「竷扻」下云:「擊也。或作扻。」以「扻」為「竷」之或體。《中華字海.扌部》亦引《集韻》,以「扻」同「竷」字。按:《集韻.上聲.感韻》又單收「竷」字,注云:「《說文》繇也。……一曰擊也。通作坎。」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夊部》「竷」下注云:「今〈小雅.伐木〉作坎坎,毛無傳;而〈陳風〉曰:坎坎,擊聲也。〈魏風〉傳曰:坎坎,伐木聲也。魯《詩.伐檀》作欿欿。疑竷竷我,容取三家與毛異。」可知《集韻》作「扻」,乃「坎」之訛寫;此說既為後代文獻徵引,故「扻」當視為「竷」之異體字。 #「扻」另兼正字。 ㈡ ⇒「損」之異體。 ㈢ ⇒「櫛」之異體。 #「扻」另兼正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