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3104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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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平聲.齊韻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tí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稊」之異體。「稊」字始見《五經文字.禾部》,曰:「音題,秀也。」不榮而實曰秀,故《龍龕手鑑.禾部》釋「稊」為「子草也」。 「」字始見《集韻.平聲.齊韻》,以「稊」、「」俱為「蕛」之或體,《類篇.禾部》從之。按「蕛」,《說文解字.艸部》:「蕛芙也。」為艸名。夫鳥獸艸木蟲魚之類,率多以聲命名之屬,聲不示義,故凡音同,音近者,皆可取而為之,「弟」,特計切,段氏古音之第十五部;「是」有二音,承紙切及田黎切。「特」、「田」均為定紐,「承」屬禪紐,古聲歸定紐;「計」、「黎」均為段氏古音之第十五部,「紙」為第十六部,音近。據此,則「弟」、「是」古音同也,例可相借用。今既以「稊」為正字,則「」自為其異體矣,故可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