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3104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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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玉篇.禾部.稺字》。 《集韻.平聲.齊韻》。 ⇒「稚」之異體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㈠ |
漢語拼音 | ㈠tí ㈡zhì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㈠ 「」為「稊」之異體。「稊」字始見《五經文字.禾部》,曰:「音題,秀也。」不榮而實曰秀,故《龍龕手鑑.禾部》釋「稊」為「子草也」。 「」字始見《玉篇.禾部》,以為同「稺」,幼禾也,然《集韻.平聲.齊韻》則以「稊」、「」俱為「蕛」之或體,《類篇.禾部》從之。按「蕛」,《說文解字.艸部》:「蕛芙也。」為艸名。夫艸木鳥獸蟲魚之類,率多以聲命名之屬,聲不示義,故凡音同,音近者皆可取而為之,「弟」,特計切。「夷」,以脂切,二字古聲皆為「定」紐,同為段氏古音之第十五部,故得相借用。今既以「稊」為正字,則「」為其異體信而有徵,故可收。 ㈡ ⇒「稚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