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2774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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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去聲.至韻》。 《類篇.疒部》。 #「疪」另兼正字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bì #bì |
研 訂 者 | 王初慶 |
內 容 | 「疪」為「痹」之異體。「痹」,《說文解字.疒部》作「」,從疒畀聲。《龍龕手鑑.疒部》以「」為正字,「疪」為俗字。《集韻.去聲.至韻》於「、疪」下云:「濕病也,或作疪。」《類篇.疒部》於「疪、」下曰:「《說文》:『濕病也。』或作、疪。」謹按:以「疪」代「痹」,乃形聲字聲符之更易耳,故「疪」可收為「痹」之異體字。 #「疪」另兼正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