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2721-0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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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玉篇.丌部.字》。 《集韻.去聲.至韻》。 《四聲篇海.丌部》。 《字彙.田部》。 ⇒「卑」之異體。 ⇒「𢍁」之異體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㈡ |
漢語拼音 | ㈡bì ㈠bēi ㈢⑴bì ⑵qí |
研 訂 者 | 王初慶 |
內 容 | ㈡ 「」為「畀」之異體。「畀」,《說文解字.丌部》作「」,從丌田聲。隸變作「畀」。《玉篇.丌部》曰:「,必未切,賜也,相付也,與也。」《廣韻.去聲.至韻》作「」。《集韻.去聲.至韻》於「、、」下云:「或作,古作。」謹按:「」字之隸變,以筆勢之小異,或作「畀」、「」、「」、「」數體,故「」可收為「畀」之異體字。 ㈠ ⇒「卑」之異體。 ㈢ ⇒「𢍁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