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0623-001 |
---|---|
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廣韻.平聲.齊韻》。 #「㖒」另兼正字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tí #tí |
研 訂 者 | 季旭昇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啼」之異體。「啼」之本字當作「」,「」之篆文作「」,段注本《說文.口部》:「号也。從口虒聲。」今楷定通作「」(《廣韻.平聲.齊韻》)。其異體或作「」,《廣韻.平聲.齊韻》:「:泣也。《說文》曰:『號也。』杜奚切。啼、:並上同。」蓋皆為聲符之替換耳。後世以「啼」為常用字,故「」字可視為「啼」之異體。當收。 #「㖒」另兼正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