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2498-001-1 |
---|---|
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去聲.廢韻》。 ⇒「吠」之異體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㈠ |
漢語拼音 | ㈠bó ㈡fèi |
研 訂 者 | 許錟輝 |
內 容 | ㈠ 「」為「犮」之異體。犮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犬部》:「犬走貌。從犬而丿之,曳其足則剌犮也。」字見《集韻.去聲.廢韻》,云:「吠、、,房廢切,《說文》犬鳴也。或作、。」以為「吠」之異體。按《正字通.犬部》有「」字,云:「俗犮字。《集韻》吠作、,誤。」字頭作「」,注中作「」,「」、「」應是一字,蓋從「犮」之字,因形近而易訛為「犮」,犮義為犬走貌,故俗或又從犬作,據此,則為犮之異體字無誤,《異體字字典》當收。 ㈡ ⇒「吠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