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2456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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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平聲.支韻》。 《重訂直音篇.卷五.火部》。 《中文大辭典.火部》。 漢字結構之部件或可易位成異體,他如「峰」之作「峯」、「秋」之作「秌」等。 ◎「」,今標準字體作「𤓒」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mí |
研 訂 者 | 陳新雄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爢」之異體。《說文.火部》:「,爛也。從火靡聲。靡為切。」《集韻.平聲.支韻》:「、《說文》『爛也。』《廣雅》:『熱貌。』一曰:壞也。或書作。」按,今變作爢,火變為四點,如作然,之作焦。之作,則變更形旁部位,形旁由下移至左,如棊之作棋,固國字變化之常,故定「」為「爢」之異體。 ◎「」,今標準字體作「𤓒」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