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2170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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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龍龕手鑑.面部》。 《字彙.酉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miǎn |
研 訂 者 | 金周生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湎」之異體。湎,《說文.水部》:「,沈於酒也。從水、面聲。《周書》曰:罔敢湎于酒。」《龍龕手鑑.面部》收「」,以「」為「湎」之俗字。《字彙.酉部》收「」字,注云:「與湎同。飲酒失度也。」《正字通.酉部》「」下亦云:「俗湎字。」按:「」字從酉、面聲,音義與「湎」同,為後起形聲字。故「」為「湎」之異體字。 |
B02170
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