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1712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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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龍龕手鑑.木部》。 《玉篇.木部.字》。 《重訂直音篇.卷四.木部》。 凡同此偏旁,文獻多見類似變化,可視為異體演變之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tuō ⑵zhuó |
研 訂 者 | 李添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梲」之異體。梲,《說文.木部》作「」,云:「木杖也。從木兌聲。」今考《重訂直音篇.卷四.木部》云:「,同梲。」按「梲」字從「兌」,而字書凡從「兌」形者多作「兊」,如「說」作「」、「稅」作「」、「脫」作「」之類,詳見《異體字例》。故「梲」字亦可書作「」。然則可據《重訂直音篇》定「」同「梲」,而以「」為「梲」字之異體無訛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