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1379-0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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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龍龕手鑑.手部》。 《廣韻.平聲.尤韻》。 《重訂直音篇.卷二.手部》。 凡同此偏旁,文獻多見類似變化,可視為異體演變之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chōu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搊」之異體。「搊」字見《玉篇.手部》,曰:「楚尤切,手搊。」《廣韻.平聲.虞韻》曰:「解也。」而《集韻.平聲.尤韻》則引《博雅》曰:「搊,拘也。」 「」字見《龍龕手鑑.手部》,以為「」之異體,《廣韻.平聲.尤韻》以為「搊」之俗,《集韻.平聲.尤韻》、《類篇.手部》並同。 按:「搊」從芻聲,芻之篆文作「」,而古文字作「」,《睡虎地簡.二四.二五》作「」,其後或形變作「」,是以「」為「搊」之異體;「」又省變作「」,則「搊」之作「」,形變雖甚,然考之形改之跡,猶知其為同,是為異體可從,故可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