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1379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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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玉篇.手部.搊字》。 《宋元以來俗字譜.手部》引〈太平樂府〉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chōu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搊」之異體。「搊」字見《玉篇.手部》,曰:「楚尤切,手搊。」《廣韻.平聲.虞韻》曰:「解也。」而《集韻.平聲.尤韻》則引《博雅》曰:「搊,拘也。」 「」字見《玉篇.手部》,以為「搊」之俗體,《宋元以來俗字譜.手部》引〈太平樂府〉並同。 按:「搊」從芻聲,芻之篆文作「」,而古文字作「」、《睡虎地簡.二四.二五》作「」,而後或省改作「」,又省作「」,則「搊」之作「」,形改雖大,然考之形變之跡,猶知其為同,是為異體可從,故可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