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1336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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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字彙.手部》。 《漢語大字典.手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gèng ⑵gēng |
研 訂 者 | 金周生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揯」之異體。揯,《說文.手部》:「,引急也。從手、恒聲。」《字彙.手部》收「」字,注云:「同揯。」《正字通.手部》「」下亦云:「同揯。」《康熙字典.手部》「」下云:「《集韻》居曾切。《正韻》居登切。並同揯。」按:「」「揯」音義相同,「」字後起,當為「揯」之省,今定「揯」為正字,故「」當為「揯」之異體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