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0559-00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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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段注本《說文.勹部》。 《集韻.平聲.尤韻》。
▲此字釋義為周遍、圜周時,為「周」之異體。 #「𠣘」另兼正字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hōu #zhōu |
研 訂 者 | 張文彬 |
內 容 | 「」可視為「周」之部分異體。音ㄓㄡ。 「周」、「」《說文》各為一字,音同而義異,後世運用,「」義為「周」字所吸收,凡「」義之字遂用「周」字。 《說文解字.口部》云:「,密也。從用口,職留切。」同書〈勹部〉云:「,帀徧也。從勹舟聲,職流切。」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勹部》云:「與周義別。周自其中之密言之,自其外之極復言之。凡圜周、方周、周而復始,其字當作,謂其極而復也。凡圜幂、方幂、幂積謂之周,謂其至密無疏罅也。《左傳》以周疏對文,是其義。今字周行而廢,概用周字。」《集韻.平聲.尤韻》亦出「」字,云「通作周。」則知「周」本當為「」之通假字,後以久假不歸,遂成「周」行而「」廢之現象。就等級而論,「周」為常用字,「」為罕用字,故可定「」為「周」之部分異體字。 按:今「周」字字義大致可分為兩大類:一、完密、周密。二、周遍、圜周。 「」之為「周」之異體,僅為第二類義之異體字。 #「𠣘」另兼正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