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正 字 | B0124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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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文釋形 | 大徐本:,《易》筮,再扐而後封。从手,力聲。(盧則切) 段注本:,《易》筮,再扐而後卦。从手,力聲。(盧則切) |
注 音 | ㈠ |
漢語拼音 | ㈠lè ㈡cái |
釋 義 | ㈠ 1. 古代筮法,數蓍草卜吉凶。卜問時,將計數剩餘之蓍草夾於手指間為扐。後亦謂兩指之間。《說文解字.手部》:「扐,《易》筮,再扐而後卦。」《廣韻.入聲.德韻》:「扐,筮者著蓍指閒。」《易經.繫辭上》:「歸奇於扐以象閏。五歲再閏,故再扐而後卦。」《新唐書.卷二七.曆志三上》:「綜終歲沒分,謂之策餘。終歲滅分,謂之用差。皆歸于揲《易》再扐而後掛也。」 2. 零數。《四聲篇海.手部》:「扐,凡數之餘謂之扐。」宋.歐陽修〈易或問三首〉之三:「昔之大衍者,取四揲之策而捨掛扐之數。」明.歸有光〈大衍解〉:「其所餘之數,不揲而歸之扐者,此所謂治數之法舉其要也。」 ㈡ ⇒「材」之異體。 ⇒「𠠸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