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正 字 | A0055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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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文釋形 | ,密也。从用、口。,古文周字,从古文及。(職留切) |
字樣說明 | 此字《說文解字》篆形作「」,密也。从用、口。段玉裁注云:「善用其口則密,不密者,皆由於口。」楷書寫法:「用」之中豎下不出頭,下作「口」,寫法參「用」字。「凋」、「彫」、「惆」、「碉」、「稠」、「綢」、「調」、「週」、「雕」等字偏旁同此。按:此字篆文从用口,一般寫法,「」內或作土、口,或中豎下觸於「口」。標準字體取「周」形為正,「冂」內二橫筆接左右邊筆,中豎筆下不出頭,與「善」之「羊」,「告」之「牛」下不出頭一致。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hōu |
釋 義 | 1. 縝密、嚴謹。如:「周密」、「周詳」。《說文解字.口部》:「周,密也。」《左傳.昭公四年》:「其藏之也周。」 2. 親密。《論語.為政》:「君子周而不比,小人比而不周。」《荀子.臣道》:「朋黨比周,以環主圖私為務。」 3. 合適。《楚辭.屈原.離騷》:「雖不周於今之人兮,願依彭咸之遺則。」漢.王逸.注:「周,合也。」 4. 極、至。《詩經.小雅.鹿鳴》:「人之好我,示我周行。」漢.毛亨.傳:「周,至;行,道也。」 5. 普遍、皆。如:「眾所周知」。《易經.繫辭上》:「知周乎萬物,而道濟天下。」 6. 環繞。如:「周而復始」。《楚辭.屈原.九歌.湘君》:「鳥次兮屋上,水周兮堂下。」 7. 在一定時間上運行一遍,有期滿之意。通「週」。如:「周歲」。《陳書.卷二六.列傳.徐陵》:「姚帝遷河,周年成邑。」 8. 計算時間之單位,七天為一周。通「週」。如「周刊」、「兩周」。 9. 計算環繞次數之單位名。如:「環島一周」、「繞場兩周」。 10. 特定區域之外圍。如:「四周」、「周圍」、「圓周」。 11. 救濟、援助。同「賙」。如:「周濟」。《三國志.卷五八.吳書.陸遜傳》:「夷王梅賾等並帥支黨來附遜,遜傾財帛,周贍經卹。」 12. 朝代名: ⑴ 「周朝」:(約西元前1046~256)周武王翦商至周赧王為秦所滅,共歷約七百九十一年。前期都鎬京,自武王傳至幽王寵褒姒亡國,共傳十二君,約歷二百七十五年,史稱「西周」。自周平王東遷雒邑至周赧王滅國,共傳二十六君,歷五百一十五年,史稱「東周」。 ⑵ 「北周」:(西元557~581)北朝諸朝之一。鮮卑族宇文泰之子宇文覺廢西魏主自立,國號周,建都長安(今陝西西安市),史稱「北周」。至武帝滅北齊,統一北方,傳至靜帝為楊堅所篡,共歷五帝、二十五年。亦稱為「後周」。 ⑶ 唐朝武則天稱帝,改國號為「周」。 ⑷ 「後周」: A.(西元951~959)五代諸朝之一。郭威滅後漢所建,國號周,都開封。恭帝時遭大將趙匡胤逼迫讓位。史稱後周。 B.北周之別名。 11. 姓。如明代有周順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