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 異 體 字 B00881-005 山-12-15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重訂直音篇.卷六.山部》。漢字結構之部件或可易位成異體,他如「峰」之作「峯」、「秋」之作「秌」等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ㄗㄥ 漢語拼音 zēng 研 訂 者 李添富 內 容 「」為「嶒」之異體。嶒字未載見於《說文》,《廣韻.平聲.蒸韻》云:「嶒,崚嶒,山貌。」《隸辨.偏旁》云:「八,《說文》作,象分別相背之形,筆跡小異。亦作八,經典相承用此字;亦作、,或作、,公、分、兮、、、尚、必、余、尒等字從之。」故「曾」字或作「」,而「嶒」字亦可作「」。今考《重訂直音篇.卷六.山部》云:「,同嶒。」按「」、「」二字部件全同,特形構不同耳,故可依《重訂直音篇》定二字無別,而以「字為「嶒」字之異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