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0215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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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上聲.混韻》。 《正字通.手部》。 《中文大辭典.手部》。 ⇒「村」之異體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㈡ |
漢語拼音 | ㈡cǔn ㈠cūn |
研 訂 者 | 曾榮汾 |
內 容 | ㈡ 「」為「刌」之異體。《說文.刀部》云:「,切也。從刀寸聲。」刌字另有一義為斷,《廣韻.上聲.混韻》:「刌,細切,又割也。倉委切。」無論切或斷,皆見異體作「」。 p> 《集韻.上聲.混韻》:「刌,《博雅》:『斷也。』或作。取本切。」又《類篇.手部》:「,取本切。《博雅》:『料(按:當為斷之訛)也。』」然則,刌下可收為異體。切斷以刀、以手,構義不同而已。 ㈠ ⇒「村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