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0210-001 |
---|---|
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廣韻.去聲.勁韻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jìng |
研 訂 者 | 周小萍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凊」之異體。《說文.冫部》篆作「」,云:「寒也。從青聲。七正切。」 「凊」與「」之字形,見於字書,《玉篇.冫部》、《四聲篇海.冫部》字作「凊」,《廣韻.去聲.勁韻》、《正字通.冫部》、《康熙字典.冫部》字作「」。 「」字當從篆楷化而得,今右青旁承作青,故楷體正字從青。且據《異體字例》:「凡青形多作靑」。「凊、」同字,又合於《異體字例》之規範,故收「」為「凊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