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0134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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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平聲.先韻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diān |
研 訂 者 | 曾榮汾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傎」之異體。「傎」於文獻中多作「」、「」、「」等形,蓋從真得聲之字,多見此形變之例。「真」之篆體作「」,楷化後,於文獻中或作「眞」、「眞」、「眞」等不一,故「傎」字亦有如此歧異之變形。標準字體凡從真之字,皆取「真」形,故以「傎」為正,然則,「」形自可收為異體。《集韻.平聲.先韻》:「:倒也。或省。」即載此形,可以為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