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0116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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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廣韻.平聲.蒸韻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chēng |
研 訂 者 | 林炯陽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偁」之異體。《說文.人部》作「」,云:「揚也,從人聲。」楷定作「偁」。《廣韻.平聲.蒸韻》:「,宣揚美事,又言也,好也,揚也,舉也,足也。處陵切。」又《正字通.人部》、《增廣字學舉隅.卷二.古文字略》、《漢語大字典.人部》等作「偁」。《國字次常用字表》收「偁」為正字。故以「」為「偁」之異體,可收。 |
B00116
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