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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說 明

異 體 字 B00093-001 手-08-11
內  容

〔關鍵文獻〕

集韻.去聲.笑韻》。

正字通.手部》。

中文大辭典.手部》。

研訂說明
注  音 ㄅㄧㄠˇ
漢語拼音 biǎo
研 訂 者 黃沛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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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寫字」為「俵」之異體。俵,《說文》不收。《玉篇.人部》云:「散也。」《漢隸字源.上聲.小韻》收「俵」字,,云:「〈堯廟碑〉:俵著手寫字銘。」「手寫字」則見於《集韻.去聲.笑韻》,云:「俵、手寫字,分與也。或從手。」又見於《正字通.手部》,云:「手寫字,俗字,同俵。」按:從人與從手,俗字或可通用。〈漢建平郫縣碑〉云:「五官手寫字。」《隸辨》云:「《字原》云:即掾字。」故「手寫字」可為「俵」之異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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