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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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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 明

異 體 字 A04787-002 𪔝 鼓-07-20
內  容

〔關鍵文獻〕

集韻.平聲.東韻》。

研訂說明
注  音 ㄉㄨㄥ
漢語拼音 dōng
研 訂 者 蔡信發
內  容

手寫字」為「鼕」之異體。「鼕」字始見《廣韻.平聲.冬韻》:「鼓聲。」字作「鼕」,《集韻.平聲.東韻》作「鼕」,筆勢稍異而實同一字。「手寫字」,見《廣韻.平聲.東韻》:「鼓聲。」《集韻.平聲.東韻》:「手寫字鼕,鼓聲。或從冬。」角者,《說文解字.角部》:「獸角也。象形。」角為獸角,截而空之,可為樂器,如《北史.齊安德王延宗傳》:「帝乃駐馬,鳴角收兵。」杜牧〈登池州九峰樓〉:「百感中來不自由,角聲孤起夕陽樓。」引伸之,可為樂聲,如《爾雅.釋樂》:「宮謂之重,商謂之敏,角謂之經。」《禮記.月令》:「孟春之月……其音角。」鄭注:「謂樂器之聲也。」是其證。「手寫字」,從鼓示其物,從角示其聲,形構已足。夫狀聲之字,本無正字,音同音近者皆可取而記之。此字若就《集韻》:「或從冬」推究之,似當以「手寫字」為正字,而「鼕」為或體也!今既反之,以「鼕」為正字,則「手寫字」為異體,故可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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