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4616-0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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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玉篇.黍部.字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xiāng |
研 訂 者 | 李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香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部》:「,芳也。從黍從甘。春秋傳曰:黍稷馨香。許良切。」《玉篇.黍部.字》:「,許羊切。香芳也。今作香。」《廣韻.平聲.陽韻》:「香,說文作,芳。」《集韻.平聲.陽韻》:「、香、薌,虛良切,說文芳也。一曰穀氣也。引春秋傳黍稷馨香。或省,亦作薌。」《類篇.香部》:「,芳也。從黍,從甘。……隸省作香。」按「香」字篆作「」,從黍從甘。楷定後應作「」,今俗作「」,亦可以為「香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