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 異 體 字 A04613-004-2 𤞣 犬-06-10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集韻.平聲.鹽韻》。 ⇒「猒」之異體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㈠ㄧㄢˋ ㈡ㄧㄢˋ 漢語拼音 ㈠yàn ㈡yàn 研 訂 者 季旭昇 內 容 ㈠「」為「饜」之異體。《玉篇.食部》:「饜:於艷切。飽也。」其異體或作「」,見《集韻.平聲.鹽韻》:「猒饜:《說文》:『飽也。』或從䏍,亦作。」蓋「饜」之本字當作「猒」。《說文解字.甘部》:「猒:飽也。從甘、從。」其後起字作「饜」,且後世「饜」行而「猒」廢,今標準字以「饜」為正字,而「猒」字反為其異體矣。而「猒」左旁之「肙」或作「䏍」。據此,「」為「饜」之異體,可從。㈡⇒「猒」之異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