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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󰨘󰨗𠨟󰨓𢀻󰨒󰨕󰨔󰨖𢎚𢎥𨤖𩁫

說 明

異 體 字 A00454-006 𢎥 弓-02-05
內  容

〔關鍵文獻〕

增廣字學舉隅.卷二.三字辨似》。



⇒「糾」之異體
研訂說明
注  音 ㈡⑴ㄐㄩㄢˇㄐㄩㄢˋㄑㄩㄢˊ ㈠⑴ㄐㄧㄡㄐㄧㄡˇ
漢語拼音 ㈡⑴juǎn ⑵juàn ⑶quán ㈠⑴jiū ⑵jiǔ
研 訂 者 蔡信發
內  容

手寫字」為「卷」之異體。「卷」之篆文作「手寫字」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卩部》曰:「厀曲也。從手寫字手寫字聲。」(按:大徐本作「部曲也」)今楷定通作「卷」。此字依《廣韻》所載,凡有三音:➀巨貟,切音「權」,曲也;➁居轉切,音「捲」,卷舒也;➂居倦切,音「眷」,曲也。

手寫字」字始見《增廣字學舉隅.卷二.三字辨似》,曰:「道書謂一卷為一手寫字。」按:《龍龕手鑑.弓部》有「手寫字」、「手寫字」者,以為「卷」之古文,則此字或由「手寫字」、「手寫字」增形而得者,以為古文,實未詳所出。此字形與「卷」雖相去遠甚,然文人多有用之者,如錢大昕《十駕齋養新錄.卷四》:「道書以一卷為一手寫字,蓋即艸書『手寫字』字……楊用脩以為『糾』字之訛,此臆說,不足信。」章學誠《文史通義.內篇六.篇卷》:「道書稱手寫字,即『卷』之別名也,元人《說郛》用之。」許宗彥《蓮子居詞話.序》:「緝《蓮子居詞話》四手寫字。」據此,則「手寫字」為「卷」之異體,信而有徵,故可收。

⇒「糾」之異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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