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4292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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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金石文字辨異.平聲.青韻.銘字》引〈唐處士包公夫人墓誌銘〉。 ⇒「詔」之異體。 #「詺」另兼正字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㈠ |
漢語拼音 | ㈠míng ㈡zhào #mìng |
研 訂 者 | 姚榮松 |
內 容 | ㈠ 「詺」為「銘」之異體。銘,大徐本《說文解字.金部.新附》:「記也,從金名聲。」《金石文字辨異.平聲.青韻》:「詺,〈唐處士包公夫人墓誌銘〉詺曰,按:銘作詺。」又《偏類碑別字.金部》銘字下有「詺」,引〈魏武定元年道俗九十人造象詺〉,《碑別字新編.十四畫》引同,唯「元年」作「九年」。《廣碑別字.十四畫》同《碑別字新編》。銘以記事,從金就所記之金石器物言,從言就其記功勳以傳之後世言,故偏旁可相通,「詺」可為「銘」之異體。 #「詺」另兼正字。 ㈡ ⇒「詔」之異體。 #「詺」另兼正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