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正 字 | A0042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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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文釋形 | ,數之具也。一為東西,丨為南北,則四方中央備矣。凡十之屬皆从十。(是執切) |
字樣說明 | 一橫、一豎。「早」、「汁」、「計」、「針」、「章」、「什」等字偏旁同此。數目字大寫時作「拾」。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shí |
釋 義 | 1. 數目字,為九加一之和。《說文解字.十部》:「十,數之具也。」大寫為「拾」,阿拉伯數字作「10」。 2. 十倍。《孫子.謀攻》:「故用兵之法,十則圍之,五則攻之,倍則分之。」《漢書.卷五二.竇田灌韓傳.韓安國》:「臣聞利不十者不易業,功不百者不變常。」 3. 「十」之數表極至、完滿之境。如:「十足」、「十全十美」。宋.孔平仲〈對菊有懷郎祖仁〉詩:「庭下金齡菊,花開已十分。」 4. 表數極多之意。《後漢書.卷四一.第五鍾離宋寒列傳.第五倫》:「吾兄子常病,一夜十往,退而安寢。」《北齊書.卷一一.文襄六王列傳.河南康舒王孝瑜》:「謹慎寬厚,兼愛文學,讀書敏速,十行俱下,覆棋不失一道。」 5. 二一四部首之一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