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4220-002 |
---|---|
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廣韻.平聲.真韻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lín |
研 訂 者 | 周小萍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鄰」之異體。《廣韻.平聲.真韻》:鄰,俗作。《新加九經字樣.阝部》鄰,作者訛。此以「」為「鄰」之俗訛字。然《隸辨.平聲.真韻》則曰:「按九經字樣云:『鄰作者訛』。〈集韻〉云:『鄰或從𨸏作』。二說皆非也。移阝於左,是謂隸行,如:為朗,獨為𤢜之類,非訛從𨸏也」。今不論其從俗訛或隸行左右易形非訛,然《重訂直音篇.阜部》、《四聲篇海.阜部》、《字彙.阜部》、《正字通.阜部》均以「」同「鄰」字,故收為異體可也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