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 異 體 字 A04220-001 吅 口-03-06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隸辨.平聲.真韻.吅字》引〈孫根碑〉。 ⇒「喧」之異體。 ⇒「訟」之異體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㈠ㄌㄧㄣˊ ㈡ㄒㄩㄢ ㈢ㄙㄨㄥˋ 漢語拼音 ㈠lín ㈡xuān ㈢sòng 研 訂 者 周小萍 內 容 ㈠「吅」為「鄰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邑部》「」,云:「五家為鄰,從邑聲。力珍切」。古文作「」(見《古文字類編》引戰國〈中山王鼎〉。)今楷定通作「鄰」。《玉篇.邑部》鄰,又收「」,古鄰字(《玉篇.厶部》)。「吅」字見《漢隸字源.平聲.真韻》引〈孫根碑〉注云:古鄰字。又見《隸辨.平聲.真韻》亦引〈孫根碑〉:「至于東吅」,釋云:「以吅為,……〔按〕諸碑從厶之字,或書作口,故亦為吅。……師古曰:『,古鄰字也』。又〈衡立碑〉:『宜享難老,彭祖為吅』,鄰亦作吅」。其後《字彙補.口部》、《康熙字典.口部》均收「吅」同鄰。則知此從碑刻「」變形為「吅」之古鄰字,與《說文解字.吅部》音喧,驚嘑也。當為同形而異字。故收「吅」為「鄰」之異體。㈡⇒「喧」之異體。㈢⇒「訟」之異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