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 異 體 字 A04203-004 邑-05-08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重訂直音篇.卷六.邑部》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ㄅㄤ 漢語拼音 bāng 研 訂 者 林炯陽 內 容 「」為「邦」之異體。《龍龕手鑑.邑部》:「,俗。,正。」《四聲篇海.邑部》:「,音,義同。」《重訂直音篇.卷六.邑部》:「,國小曰邦,大曰國。又界也。邦、,並同上。」《字彙補.邑部》:「,與同。」《中華字海.邑部》:「,同邦。見玄應《一切經音義》。」按:《干祿字書.平聲》:「、邦,並上俗下正。」是「」既同「」,而「」即「邦」之俗書,故「」亦當為「邦」之異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