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4203-00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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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重訂直音篇.卷六.邑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bāng |
研 訂 者 | 林炯陽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邦」之異體。 《龍龕手鑑.邑部》:「,俗。,正。」《四聲篇海.邑部》:「,音,義同。」《重訂直音篇.卷六.邑部》:「,國小曰邦,大曰國。又界也。邦、,並同上。」《字彙補.邑部》:「,與同。」《中華字海.邑部》:「,同邦。見玄應《一切經音義》。」按:《干祿字書.平聲》:「、邦,並上俗下正。」是「」既同「」,而「」即「邦」之俗書,故「」亦當為「邦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