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 異 體 字 A00045-007 𤔦 爪-10-14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康熙字典.爪部》。 ⇒「𤔔」之異體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㈠ㄌㄨㄢˋ ㈡ㄌㄨㄢˋ 漢語拼音 ㈠luàn ㈡luàn 研 訂 者 李鍌 內 容 ㈠「」為「亂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𠬪部》:「,治也,ㄠ字相亂,𠬪治之也。讀若亂同。一曰理也。,古文。」《康熙字典.爪部》收有「」字云:「《字彙補》:與亂同。〈亢倉子〉:共工稱矣。」《中文大辭典.爪部》、《漢語大字典.爪部》並同。今查《字彙補.爪部》作「」,不作「」。按《說文解字.𠬪部》「」字,楷寫作「」,無論《字彙補》之作「」抑作「」,應皆是「」之訛變。「亂」字《金文編.卷一四》引〈召伯簋〉作「」,《漢隸字源.去聲.換韻》引〈景君銘〉作「」,云:「即亂字省文。」《玉篇.乙部》「亂」字下云:「理也,寇也。或作。」然則「」為「亂」之異體,「」為「」之訛變,其為「亂」之異體亦可知矣。又「」已收為罕用字,而「」又為「」之訛變,是亦可為「」之異體。㈡⇒「𤔔」之異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