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主要頁面

異體字

󵺿 󵻠 󵻙 󵻉 𤔧 󵻝 󵺾 𤔲 󵻡 󵺺 󵺸 󵻛 󵻢 辞 𦧦 󵺷 󵻕 󵻚 󵺶 󵻗 󵻄 󵻀 󵻘 󵻁 󵻣 󵻒 󵻓 󵻖 󵺼 󵻐 󵻏 󵻆 󵻇 󵺻 𨐲 󵺵 󵻑 󵺽 󵻤 󵻎 󵻔 󵻋 󵻟 󵻊 󵻅 󵺴 󵻂 󵻃 󵻍 󵺹 󵻞 󵻜 󵻈 󵻌

說 明

異 體 字 A04107-007-2 𨐲 辛-11-18
內  容

〔關鍵文獻〕

「辭」於碑刻資料,或作「手寫字」,其右旁「𨐌」又可省作「辛」。

研訂說明
注  音 ˊ
漢語拼音
研 訂 者 曾榮汾
內  容

手寫字」為「辭」之異體。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辛部》云:「手寫字,不受也。從受辛。受辛宜辤之。」又:「手寫字,說也。從手寫字手寫字辛猶理辜也。」是「辤」、「辭」本二字。段玉裁注:「按經傳凡辤讓皆作辭說字,固屬假借,而學者乃穻知有辤讓本字。或又用辤為辭說而愈惑矣。」是文獻通行「辭」,「辤」本為「辭讓」本字,遂成「辭」之異體。「辭」於碑刻資料,或作「手寫字」,見《中國書法大字典.辛部.辭字》引〈楊著碑〉。其右旁「𨐌」又可省作「辛」,遂成「手寫字」,故「手寫字」可為「辭」之異體。

︿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