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4003-0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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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碑別字新編.十一畫.趾字》引〈隋趙朗墓誌〉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hǐ |
研 訂 者 | 李添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趾」之異體。趾字不見載於《說文》。《龍龕手鑑.足部》云:「趾,足也。」《玉篇.足部》則云:「趾,足趾也。」《字彙.足部》云:「趾,古作止,後人加足。」可知「趾」字當為「從足止聲」之形構。今考《碑別字新編.十一畫》引〈隋趙朗墓誌〉作「」,依《異體字例》字書凡「足」字或書作「」,如「路」字作「」、「踴」字作「」,故「趾」字可書作「」,然則「」字可收為「趾」字之異體無訛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