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 異 體 字 A04003-003 足-04-12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碑別字新編.十一畫.趾字》引〈隋趙朗墓誌〉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ㄓˇ 漢語拼音 zhǐ 研 訂 者 李添富 內 容 「」為「趾」之異體。趾字不見載於《說文》。《龍龕手鑑.足部》云:「趾,足也。」《玉篇.足部》則云:「趾,足趾也。」《字彙.足部》云:「趾,古作止,後人加足。」可知「趾」字當為「從足止聲」之形構。今考《碑別字新編.十一畫》引〈隋趙朗墓誌〉作「」,依《異體字例》字書凡「足」字或書作「」,如「路」字作「」、「踴」字作「」,故「趾」字可書作「」,然則「」字可收為「趾」字之異體無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