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正 字 | A0398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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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文釋形 | 「贓」《說文》不錄。 |
字樣說明 | 左半「貝」之撇筆輕觸上橫;右半作「臧」︰左「爿」豎筆改豎撇,下作「臣」,左下折筆為方筆,寫法參「臧」字。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āng |
釋 義 | 1. 以非法手段取得之財物。如:「貪贓枉法」、「追贓」、「人贓俱獲」。《北史.卷一.魏本紀.太宗明元帝》:「校閱守宰資財,非自家所齎,悉簿為贓。」《警世通言.卷一五.金令史美婢酬秀童》:「見拿著了真贓真賊,咬牙切齒的罵。」 2. 受賄。《周書.卷三二.列傳.柳敏》:「時王綱不振,朝士多贓貨。」《明史.卷二.太祖本紀二》:「命官吏犯贓者罪勿貸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