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正 字 | A03954 |
---|---|
說文釋形 | 大徐本:,小罰以財自贖也。从貝,此聲。《漢律》民不繇,貲錢二十二。(即夷切) 段注本:,小罰以財自贖也。从貝,此聲。《漢律》民不繇,貲錢二十三。(即夷切) |
字樣說明 | 上半作「此」︰左下橫筆斜挑;右半作「匕」,一橫筆、一豎曲鉤,寫法參「此」字。下半「貝」之撇筆輕觸上橫。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ī |
釋 義 | 1. 罰繳財物。古時刑法令犯人服役或繳納一定之財物,如秦律中有「貲盾」、「貲布」、「貲徭」。漢時則為對未成年者徵收稅賦。《說文解字.貝部》:「貲,小罰以財自贖也……漢律:『民不繇,貲錢二十三。』」《後漢書.卷三四.梁統列傳》:「閉獄掠拷,使出錢自贖,貲物少者至於死徙。」 2. 財貨。通「資」。《廣韻.平聲.支韻》:「貲,貨也,財也。」《幼學瓊林.卷四.花木類》:「捐貲濟貧,當效堯夫之助麥。」《明史.卷二五一.列傳.徐光啟》:「蓋棺之日,囊無餘貲。」 3. 計量、估量。如:「所費不貲」。《後漢書.卷六六.陳王列傳.陳蕃》:「而采女數千,食肉衣綺,脂油粉黛,不可貲計。」唐.章懷太子.注:「貲,量也。」《晉書.卷四七.列傳.傅玄》:「不得其人,一日則損不貲,況積日乎!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