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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󵫤󵫢𠨀𣦵󵫣󵫡

說 明

異 體 字 A03928-001 𠨀 卜-10-12
內  容

〔關鍵文獻〕

集韻.平聲.清韻》。

研訂說明
注  音 ㄓㄣ
漢語拼音 zhēn
研 訂 者 蔡信發
內  容

手寫字」為「貞」之異體。「貞」之篆文作「手寫字」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卜部》:「卜問也。從卜貝,貝、以為贄。一曰:『鼎省聲。』京房所說。」(大徐本《說文.卜部》作「從卜貝,以為贄。」)

手寫字」字始見《集韻.平聲.清韻》,以為「貞」之古文,《類篇.卜部》並同。按:「貞」之甲文或作「手寫字」(周甲.一三),金文或作「手寫字」,戰國簡牘字作「手寫字」(以上古文並見《古文字類編.貞字》)。魯實先先生《文字析義》「鼎」字條曰:「卜辭於貞卜之字,作手寫字手寫字手寫字手寫字,乃假『鼎』以為『貞』,此即《說文》所謂『籀文以鼎為貞』也。卜辭之貞或作手寫字(《鐵雲》四五.二片),則為從卜鼎聲,而為貞卜之本字。彝銘之鼎,或作手寫字手寫字,則為假貞為鼎,此即《說文》所謂『古文以貞為鼎』也。良以貞、鼎同音,故二文通作。(貞、鼎古音同屬嬰攝端紐)審文考義,乃自『鼎』而孳乳為『貞』,是以貞之初文於卜辭從鼎作手寫字,是其塙證。逮乎戰國時之沖子鼎,始有『手寫字』字(《三代》三卷,七頁)而假為鼎,是即篆文貞之所本。」(頁一四九)「貞」既孳乳於「鼎」,而「手寫字」乃鼎之省變者,其為一字有徵,此字書所以為「古作」者也,故可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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