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3898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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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字彙補.臼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ràng |
研 訂 者 | 李添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讓」之異體。讓,《說文解字.言部》作「」,云:「相責讓。從言襄聲。」今考《集韻.去聲.漾韻》、《類篇.言部》並云:「讓,古作。」《字彙補.臼部》則云:「,與退讓之讓同。」字形小異。而《康熙字典.臼部》、《中文大辭典.臼部》亦皆引《集韻》而作「」,是知「」、「」無別,特筆勢小異耳。按《古文四聲韻.去聲.漾韻》引《古孝經》作「」,「」字當係「」形之隸變者也。今以字書有據,故可收「」字為「讓」字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