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3764-00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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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平聲.覃韻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tán ⑵qín |
研 訂 者 | 季旭昇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覃」之異體。「覃」之篆文作「」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部》:「長味也。從鹹省聲。《詩》曰:『實覃實吁。』:古文覃。:篆文覃省。」今楷定通作「覃」(《廣韻.平聲.覃韻》)。「」字見《集韻.平聲.覃韻》曰:「覃:徒南切。《說文》:『長味也。』引《詩》『實覃實訏』,或省。古作、、。」蓋為《說文》小篆文之楷化,而其上部「鹵」形楷作「西」形耳。據此,「」為「覃」之異體,可從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