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 異 體 字 A03390-002 至-04-10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金石文字辨異.去聲.寘韻.致字》引〈漢華山廟碑〉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ㄓˋ 漢語拼音 zhì 研 訂 者 季旭昇 內 容 「」為「致」之異體。「致」之篆文作「」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夊部》:「送詣也。從夊從至。」今楷定通作「致」(《廣韻.去聲.至韻》)。「字見《金石文字辨異.去聲.寘韻》曰:「:〈漢華山廟碑〉:『舞以康。』按:《說文》致從攵,攵讀若綏,漢碑皆作變體,無從攵者。」蓋俗字從「攵」者或訛從「文」。據此,「」為「致」之異體,可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