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0336-00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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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平聲.青韻》。 ⇒「型」之異體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㈠ |
漢語拼音 | ㈠xíng ㈡xíng |
研 訂 者 | 金周生 |
內 容 | ㈠ 「」為「刑」之異體。刑,《說文解字.刀部》:「,剄也。從刀幵聲。」今楷定其形為「刑」。又《說文解字.丼部》:「,罰辠也。從井從刀。井亦聲。」《玉篇.刀部》定其形為「」。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丼部》云:「此罰正字也,今字改用𠛬。」《集韻.平聲.青韻》收「」,以為「」之異體,《類篇.刀部》同,因今「」字已寫作「刑」,與「剄」義之「刑」混同,故「」為「刑」之異體字。 ㈡ ⇒「型」之異體。 |